共同富裕下的税收改革展望
报告观点
税收制度是二次分配的重要抓手,是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的有力手段。共同富裕的目标对税收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
提高直接税比例是方向
我国直接税总体占比较低,直接税内部结构中所得税占比较高,这种情况不利于共同富裕目标下的再分配,针对直接税的改革迫在眉睫。从我国直接税的结构来看,针对企业和个人所得的课税压力较大,资产税仍有扩容空间。在我国的直接税中,所得税占比最高,其中企业所得税占比高60%以上,个人所得税占比17%。
总的来看,我国个人所得税占比并不高,但是居民实际税收负担较高。为实现共同富裕,我国未来税制的一大改革目标就是要渐进性地调节直接税和间接税的比例。直接税改革就是要对所得税和财产税进行改革。
税改助力共同富裕
直接税的改革不会一蹴而就,要循序渐进。短期可以对所得税进行改革,中期对房产税进行改革,长期可以考虑征收垄断税和遗产税等。
扩大个人所得税征收类别和专项扣除类别是主要改革方向。我国需要进一步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合理扩大纳入综合征税的所的范围,完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吸引境外高端人才。
房产税改革涉及“有多少、谁买单、谁受益”三个问题。我国城镇居民平均资产总额317.9 万元,家庭资产主要以实物财产为主,而其中住宅占财富比例达到七成之多,居民的整体财富与房地产深度绑定,这也意味着幸福感被房地产深度绑定,未来房产税改革牵一发动全身,仍需慎之又慎。
遗产税的征收确实能在一定程度上预防财富的代际沉淀,通畅社会阶层的流动。但落实到实操层面,财富遗产税的征收仍很复杂。
房产税的税基是相对固定的房产,而遗产涉及范围较广,税基具有多样性和流动性。如果以遗产税议题倒逼三次分配的慈善捐赠体系建立或会一举两得。
我国目前反垄断的政策方向已定,对垄断企业妨碍市场竞争和赚取高额垄断利润的行为进行打击。但从实操层面看,垄断税的征收难度较大,未来可能还将以个案罚款等形式达到监管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