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美国互联网银行研究报告

报告主要观点

美国商业银行主要分为国民银行及州立银行,两者注册机构不同,但营业范围无限制。美国没有专门的互联网银行牌照。由于长期实施“单一银行制”,美国银行数量远远高于中国,但近年来随着竞争加剧,小银行数量大幅减少。金融危机后,美国银行业逐渐复苏。

美国互联网银行诞生于1995年,经过了起步-探索-发展三个阶段。截止2018年底,美国互联网银行总资产9060亿美元,占银行业总资产5.1%,存贷款增速均高于美国银行业平均水平。美国互联网银行立法措施已较为完善。总体上,美国银行业监管机构对互联网银行在监管原则上与传统银行保持一致,但总体态度较为宽松。远程开户与国内类似,主要以社会安全号码(SSN)为基础,同时辅以其他银行的交叉验证。

如今,美国互联网银行形成了三类机构主导下的三种业务模式。一是银行控股公司旗下互联网银行子公司,在母行业务基础上拓展新的业务线。二是其他金融机构,如汽车金融服务商 Ally、券商E*trade,在主业出现天花板时成立互联网银行开拓新的业务版图,与主业协同发展。三是无金融业务基础、缺乏流量入口的企业主导的互联网银行,通过差异化的方式逐步拓展业务规模,目前体量与前两类机构差距较大。

报告节选

互联网银行定义

互联网银行定义:本文中所称的互联网银行是指主要依靠互联网提供银行产品和服务,拥有独立法人主体的银行机构。不包含以线下网点为主要渠道的商业银行旗下的 “直销银行” 下图是全球主要互联网银行分布图。

美国银行业实施矩阵式监管,但近年来监管逐渐放松

美国银行业监管的机构包括:货币监管署(OCC)负责监管联邦注册的国民银行、外国银行分支机构;美联储 (FRB)负责监管州注册的美联储会员银行和银行控股公司;金融稳定监管委员会(简称 FSOC)负责监测和处理系统性金融风险;存款保险公司 (FDIC) 监管所有5300 家加入存款保险公司的会员银行;消费者金融保护局(简称CFPB)主要对消费者金融产品及服务的银行和非银金融机构实施监管。

2018年以来,特朗普政府逐步推进银行业监管放松改革计划,对金融创新也采取了鼓励和支持的态度。

美国银行类机构主要分为国民银行和州立银行,银行数量随着兼井而减少

  • 美国银行类机构主要分为国民银行、州立银行及储贷机构、互助储蓄银行等。国民银行受财政部、美联储和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的共同监督管理。州立银行则自行决定是否成为美联储及联邦存款保险公司会员。为了获得客户信任几乎所有的州立银行均加入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此外国民银行和州立银行均可以跨州开设分支机构。
  • 美国长久以来不允许银行单独设立分支机构,中小银行数量较多。1994年《瑞格-尼尔法案》解除设立分支机构限制后,中小银行在大银行竞争下纷纷破产或被收购。2008年金融危机后,合规成本提高,小银行进一步减少。

2019美国互联网银行研究报告插图 2019美国互联网银行研究报告插图1 2019美国互联网银行研究报告插图2 2019美国互联网银行研究报告插图3 2019美国互联网银行研究报告插图4 2019美国互联网银行研究报告插图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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