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普惠金融聚合模式研究报告

2010年之后,随着互联网和IT技术的革命性突破与大规模普及,普惠金融在中国获得了爆炸式发展,人们对金融服务产生了大量新需求,金融业面临着重大机遇与挑战。 2013年11月12日,第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正式提出要“发展普惠金融,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普惠金融理念正式走入国家级文件。2015年12月,国务院印发《推进普惠念融发展规划(2016-2020》,全面阐述了推进我国普惠金融发展总体思路。2016年,G20第十一次峰会在中国杭州举行。数字普惠金融被列为重要议题之一,会议通过《G20数字普惠金融高级原则》、《G20普惠金融指标体系》升级版及《G20中小企业融资行动计划落实框架》三个文件。其中《G20数字普惠金融高级原则》是国际社会首次在该领域推出高级别的指引性文件,是全球普惠金融发展的重要里程碑。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鼓励大中型商业银行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再次指出,支持金融机构扩展普惠金融业务,消费金融并要求下大力气降低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更强调,要完善金融机构内部考核机制,激励加强普惠金融服务,切实使中小微企业融资紧张状况有明显改善,综合融资成本必须有明显降低。政策层对普惠金融的重视程度和推动力度不断提高。一近年来,在政策引导、监管引领、各相关部门协同下,我国普惠金融发展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储蓄、支付等基础金融服务的覆盖面不断延伸。截至2018年底,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乡镇机构覆盖率达 96%,2013至2018年,全国人均拥有的银行账户数由4.1个增加到7.2个,全国银行卡人均持卡量由3.1张增加到5.5张。在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与产业升级、乡村振兴战略密切相关的小微企业、农户等群体的融资环境问题备受关注,如何提升现有金融体系对这部分人群的信贷供给质效成为下阶段普惠金融工作的重中之重。从近几年的实践来看,传统金融机构(尤其是商业银行)是我国普惠信贷供给端的主导力量,其他类型的机构,如村镇银行、金融科技企业、融资担保和保险等,也在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在传统的借贷业务中,金融机构通常独立完成从申请到贷后管理的全部业务环节,这种“单打独斗”的发展模式也一度被移植到普惠信贷领域。但是普惠金融服务的客户群体具有金融需求多元、地域分布广泛且分散、风险复杂且识别成本高、金融素养和互联网接受运用程度参差不齐等特点,而单一金融机构在普惠信贷业务开展中,存在获客渠道单薄、自有数据风控效果不理想、风险自担情况下风险过于集中、资金供给受限从而影响规模成长等诸多问题,在业务可持续性上遭遇瓶颈,从而在“单打独斗”模式之外衍生出了“科技赋能”模式。赋能模式是指互联网企业向传统金融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弥补其技术短板,通过对既有业务的线上化、智能化、数据化提高运营效率,降低人工成本,同时改善用户体验。但是,互联网企业所能输出的能力存在明显的边界:即其优势仅存在于线上。一方面,纯线上经营模式能支持传统机构为移动互联网族群提供契合他们习惯的快捷服务,但难以覆盖大量存在于线下、互联网能力薄弱的长尾人群。另一方面,互联网企业积累和融合的线上数据能够支持其有效进行身份识别和欺诈风险辨识,开展小额、短期、消费性贷款业务,但在中大额、中长期贷款的信贷风险甄别上能够发挥的作用有限,限制其对小微企业、农户等群体生产经营性资金需求的服务能力。

在这一背景下,一种新模式— 费—普惠信贷聚合模式——被提出并应用。对于聚合模式,我们将之定义为依托金融科技搭建开消放平台,将在获客、数据、风控、增信、资金等业务节点中各有所长的机构连接起来,形成有机生态体系的普惠信贷业务模式。在聚合模式中,诸多业务参与方在遵循自身经营资质要求和机构间合作规范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各自在业务属性、服务网络、数据沉淀、科技研发、融资渠道等方面的差异化优势,产生规模经济效应,从而为普惠金融人群提供多元化、价格可承担、体验便捷的信贷解决方案。相比传统的单打独斗模式和赋能模式,聚合模式更具灵活性与机动性,其实质是主动找到业务经营中的缺陷,整合在该环节具有比较优势的机构,通过协同作用消除短板,用专业化分工的方式化解前两种模式无法突破的客群下沉瓶颈,同时通过最大化普惠信贷业务中各核心节点的产能,降低成本,惠及民生。

需要指出的是,在2018年底,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联合BFA提出了“金融聚合器”的概念,将之定义为通过降低任意一方或双方的交易成本或风险,作为中介在大型金融服务供应商和目标客户之间提供服务的个人或实体,具有一定商业目标或公众协调力。这个概念与我们所提出的“普惠信贷聚合模式”虽然文字相近,但是内涵存在区别。首先,我们的研究对象是开展普惠信贷的一种全新模式,其形成的是一个包含众多机构的金融生态体系,而“金融聚合器”是一类中间服务机构的概念,可以是科技公司、代理商或者本地商家。其次,我们探讨的“聚合模式”是为了让更多原本受到金融排斥的普惠金融人群得到方便快捷、价格合理的信贷服务;而“金融聚合器” 作为中间商的功能是一方面为金融机构聚集客户、另一方面为客户提供一站式丰富的金融服务。最后,“普惠信贷聚合模式”当中包含着充当“金融聚合器”角色的机构,但其作用远远不限于此。在后续的分析中,我们将通过解构普惠信贷业务链,分析聚合模式中究竟连接了哪些机构,而这些机构在其中又发挥着怎样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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