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中国数字音乐行业用户付费发展盘点
报告导览
社会环境助力内容付费蓬勃发展
- 政策发展和技术支持助力内容付费产业启航
- 中国内容付费产业日臻成熟
中国数字音乐行业内容付费水平较低,但潜力无限
- 中国数字音乐行业内容付费工作面临的挑战
- 未来:无限的发展潜力
洞察:全面付费时代即将来临
- 数字音乐全面付费时代即将来临
- 他山之石:相关行业的内容付费成功探索
报告节选
社会环境助力内容付费蓬勃发展
知识产权保护为内容付费提供发展保障
萌芽期(2005-2007)
- 2005年,国家版权局、国家信息产业部发布《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法》,加强对互联网中信息传播权的保护;
- 同年,国家版权局等联合发起“剑网” 行动,开始付出行动整顿互联网版权问题;
- 2006年,国务院颁发《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使中国网络信息传播开始迈入规范化发展的轨道;
探索期(2008-2014)
- 2008年,国务院印发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利用知识产权制度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是指导中国知识产权事业的纲领性文件;
- 2009年,酷6联合搜狐出资建立国际影视版权采购基金,这是第一次行业自发关注版权,为行业联盟的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 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发《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将知识版权保护提升至法律层面,更具操作性;
发展期(2015-)
- 2015年以来,行业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开始爆发,例如2015年,国家版权局下发了《关于责令网络音乐服务商停止未经授权传播音乐作品的通知》,史称“最严版权令”、2016年,中国网络文学版权联盟成立并发布《自律公约》、2017年,中国新闻媒体版权保护联盟的成立,行业联盟的成立促进版权保护事业的发展;
- 2017年,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将知识产权首次列入国家重点专项规划,为知识产权保护产业的发展提供目标和方向;
社会环境利好下内容付费水平保持稳定增长
随着版权价值的提升,用户付费能力也逐渐增强,数据显示,2017年内容版权付费金额持续上升,用户付费收入规模占比已超过整体网络版权收入的一半,内容付费模式已成为网络版权产业的经济增长新动能。
出口多元,资本激励,内容质量和付费水平协同发展
多元的输出渠道
- 内容+电商:
电商平台聚集内容创作者为商家提供服务,淘宝内容生态截止2017年已汇聚160万内容创业者,通过图文、短视频、直播等方式为商家赋能,一年内收获了近30亿佣金收入; - 内容+直播:
直播平台吸引各领域内容提供者,将专业、娱乐信息传播给受众,根据网络公开资料显示,9.6%的兼职主播月收入超过万元,21%的职业主播月收入超过万元; - 内容+社交:
社交平台同时也是信息传播平台,截止2017年微信公众号数量达到2101万,活跃账号数350万,月活跃粉丝数7.97亿,庞大的用户量及公号间激烈的竞争激发内容创作者的热情;
丰厚的激励政策
- 微博
推出“潮汐计划”,将在2年内提供20亿现金,聚焦内容电商、内容IP、MCN、网红、艺人以及经纪公司,打造年轻人喜爱的新IP及基于内容的新消费品牌,进一步巩固微博内容生态行业领先地位; - 今日头条
在“头条号创作者大会”宣布投放10亿元补贴短视频创作者,并成立2亿规模的内容创业基金; - 腾讯音乐娱乐
腾讯音乐娱乐集团集合QQ音乐、酷狗音乐、酷我音乐、全民K歌、酷狗直播、5Sing六大产品的力量,从线上线下多角度、多渠道,做好原创音乐人的全产业链服务,并提出“三年让音乐人收入五亿元”的目标。
中国数字音乐行业内容付费水平较低,但潜力无限
音乐音频内容付费发展处于起步阶段
数字音乐和音频用户付费规模仅占据总市场份额的5.5%,内容付费市场份额在各内容付费相关的细分行业中排名靠后。
其它行业中,网络游戏行业用户付费占据的市场份额为74.0%,并且在不断增长,远远领先于其它行业;网络新闻和视频占比也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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